开栏的话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弘扬伟大抗战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本报今起开设“铭记历史缅怀先烈”专栏,聚焦抗日战争时期中医药的医疗实践,讲述战地救治、药材保障等历史故事,全面梳理展示中医药在抗日战争中发挥的作用,筑牢中医药系统传承红色基因的精神基础,凝聚新时代奋进力量。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面临着日军封锁、西药断绝与疫病流行等多重危机。在“自力更生”方针的指导下,保健药社、医药合作社等群众合作医疗组织作为战时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创新应运而生。这种融合了传统医药资源与现代合作经济理念的组织形式,不仅有效缓解了军民医疗需求,更开创了中西医结合的制度化路径。
战时的医疗危机
全面抗战爆发后,侵华日军加紧了对中国医疗、教育、交通等基础社会设施的侵占、掠夺与破坏。在医疗卫生事业方面,仅苏皖边区的各种医务损失就高达1.38亿元。与此同时,日军还对抗日根据地实施严密封锁,切断了八路军、新四军与外界的物资流通渠道。此外,日军还控制着占领区的制药厂,垄断了各类医疗资源,达到了补充日军作战医疗物资与限制中国部队获取医疗物资的双重效果。另一方面,1939年秋季之后,随着反共摩擦加剧,国民政府中断了对八路军的常规物资补给。日伪军的军事围堵、国民党的经济封锁、根据地薄弱的经济条件以及八路军有限的生产能力等因素相互叠加,导致抗日根据地药品供给的严重困难。在这种背景下,寻找替代性药物资源成为突破封锁、缓解药品匮乏的迫切需求。
抗日根据地的医疗人才也严重不足。据《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显示,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医疗力量极为薄弱,整个边区政府共有约1200名从业医生,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医,西医与边区人口的比例约为1:6000,中医与边区人口的比例约为1:1500。即便将中西医合并计算,平均每千人仍不足1名医生。1937年初,中共中央迁驻延安时,这座边区首府的医疗条件同样窘迫,全城仅有零星的几家诊所和少数坐堂中医。以陇东地区的庆阳县为例,全县仅有一所公立医疗机构,配备11名医护人员和10张病床,医疗设备极其简陋。私营药铺虽相对较多,但基本只从事药品销售,配备专职医生的店铺屈指可数。1938年6月,白求恩在考察晋察冀军区后指出,在全军区近千名医疗工作者中,仅有5人接受过系统医学专业训练。这些数据充分反映出全面抗战时期,抗日根据地医疗人才的极度匮乏状况。
除医疗资源和人才短缺外,长期大规模人口流动、卫生基础设施瘫痪以及战场尸体处理不当等导致的疫病流行问题,也给抗日根据地的医疗卫生工作带来严峻挑战。从1938年起,晋察冀边区部分县、区每年都有疟疾和痢疾的暴发和流行。1940年秋至1941年,唐县六个区、灵寿两个区、阜平四个区流感、痢疾、疟疾、回归热、伤寒等各种疫病发病人数达111178人,占当地总人数的77.3%。1941年春,兴县寨上村发生伤寒流行,发病420余人,病死70人,发病数占全村人数的16%。疾疫流行造成根据地劳动力的减少和生产力的普遍下降。大规模疫病的传播不但造成了八路军的非战斗性减员,严重削弱了部队的作战能力,也导致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病亡,农田大面积荒芜,对根据地的农业生产和经济建设造成毁灭性打击。
政策的大力支持
为有效应对抗日根据地医疗卫生工作面临的现实危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边区政府逐步建立起了群众合作医疗的政策体系。1939年,陕甘宁边区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决议》,指出:“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医药,研究中药,开办中医训练班,发展制药厂,设立医药合作社,增设各地卫生所,以发展医疗工作,医治与预防各种传染病,并实行限期放足,以保障人民的健康。”对陕甘宁边区发展卫生保健工作,尤其是发展中医药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1940年,陕甘宁边区政府修订了《陕甘宁边区保健药社暂行条例》和《保健药社修正章程草案》,明确了保健药社的组织性质、组织结构、业务范围、股东权利与义务等内容。保健药社施行三位一体运行模式。以药为主,以医为助,医药兼顾,既是一个经营药材的商业机构,又是一个医疗卫生组织。以经销药材所得利润为经济基础,用以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解决了边区药物缺乏的困难局面,为抗战做出巨大贡献。1942年,边区政府又通过了《医师法》,取消了原来《西医条例》和《中医条例》,将中西医合并称为“医师”,认可二者的同等地位。政策法规的层层推进,不但促进了保健药社等新兴医疗卫生组织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了群众合作的医疗制度,而且加强了中医药人才的培养,促进了中医事业的科学化发展,提高了边区群众对中医的认可度。
多元化的群众合作医疗
在政策指引下,各抗日根据地积极推行群众合作医疗实践发展。以延安为中心,保健药社与卫生合作社建立起覆盖县乡两级的医疗服务网络:总社设在边区首府,分社延伸至基层农村。这种层级化的组织架构,使医疗资源得以有效下沉,向满足农村地区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迈进。
1939年,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保健药社,由李常春担任主任,主要负责干部保健和药品供应,形成“制药、看病、卖药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模式。1940年,保健药社改制为卫生材料厂。1940年,边区政府从边区制药厂中划出原保健药社的资金,在延安南关重新建立了保健药社,并在各县、乡设立了26处分社,遍布延安、延川、清润、绥德等20个市、县。而到了1944年,据《解放日报》统计,保健药社数量已经达到了400个。保健药社不仅从事药品生产,还提供中医诊疗和中药销售服务。病人可以随到随诊,无需挂号手续。同时,医生出诊时不额外收取报酬,药价相对较低,对灾民实行免费政策,对军属则给予九折优惠。保健药社还实行医生轮流下乡制度,通过采集土产药材和改良中药,推动了中药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1939年,陕甘宁边区率先探索建立了医药合作社,采用了“政府扶持、民间主办”的联合办医模式。医药合作社在运行过程中,创造性地将中医药诊疗与现代西医技术相融合,同时兼顾军民医疗保健与牲畜疫病防治的双重需求。1944年秋,山东渤海抗日根据地针对当地群众“看病难、治病贵”的突出问题,由地方政府主导推行了组建医药合作社的医疗改革。广饶县牛家庄的广济医药合作社成为其中的典型。该合作社构建了4家中心药房、1所综合诊所的核心医疗体系,并在乡镇一级发展了22个由群众自发组织的医药联社。这种多层次、广覆盖的医疗协作体系,显著改善了当地抗日军民的医疗卫生条件。在晋冀鲁豫边区的太行、太岳地区,郝子宏在政府支持下组织襄垣县医药合作社,把该县分散在乡村的中医和中药经营者全部组织起来,推动了襄垣县医药卫生工作的全面进步。1945年末,山东省沂中县崖庄区联合社响应民众诉求,创新性地组建了中医医药合作社,专门聘请两名资深中医开展流动诊疗服务。这一惠民举措使药品定价较私营药房优惠两成,切实减轻了群众医疗负担。到1946年,各根据地开设的医药合作社达43个,这些合作社通过集体筹资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显著降低了药品价格,使经济困难的根据地军民能够获得基本医疗保障,同时也成为组织群众、宣传卫生知识的重要平台。
群众合作医疗制度的影响
群众医疗合作制度建设有效缓解了战时的医疗困境。面对抗战时期医疗资源严重短缺的局面,保健药社、医药合作社等群众医疗合作组织通过整合民间医疗力量,建立基层保健机构,吸纳民间医生参与,构建起适应战时环境的医疗网络。这种模式极大提高了边区政府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满足了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需要。
群众合作医疗制度开创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道路。全面抗战时期,保健药社、医药合作社等群众合作医疗组织成为践行“中西医并重”医疗方针的重要平台。各地保健药社的大量涌现,促进了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的优势互补,也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医疗卫生政策提供了宝贵经验,对推动我国特色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保健药社到医药合作社,边区政府逐步实现了对边区卫生资源的整合,推动了边区医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有利于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特别是《国医国药奖励优待条例》等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民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这种文化自信的培育,为抗战胜利提供了重要的精神支撑。(本文转自中国中医药网/张昕欣 庞懿宵 北京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