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养生 重在与自然同气相求

作者:衣晓峰 时间:2020-04-04 点击数:

唐代大诗人杜牧流传甚广的诗句:“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浓郁地烘托出了清明节的特殊氛围——“逝者长已矣,生者如斯夫”。近日,本报记者就“清明时节如何养生”这一主题采访了全国基层优秀名中医、中国中医心理学会理事、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客座教授、哈尔滨市南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中医主任医师王新本。

王新本主任医师介绍说,我国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至今已有2500年的历史。清明来临,严冬已过,阳气升发,大自然显出勃勃生机,一片春意盎然。中医认为,清明时节是一个养生的重要节气。在此节令中,当我们缅怀先贤和故去亲友的时候,我们的哀思既要抒发出来,又当有所节制,哀而不伤,将对逝者的追忆化为更好生活的动力;同时又要重视清明时节的养生保健,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过好每一天。

《黄帝内经•阴阳应象大论》中道:“寒气生浊,热气生清”。从立春到清明整整两个月,其间经过雨水、惊蛰、春分,至清明时节,此时大地渐暖,清气上升。清明,含上清下明之意,即天空清而大地明。清明时节养生,重在与自然同气相求。人与自然同气相求,是指导人的起居、饮食均不可与节气相逆,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气候特点按时调节。

王新本说,中医将人体分为上、中、下三焦——上焦如天,中焦如地,下焦如江河。因此“天清”则对应人体的心清、肺清;“地明”则对应人体的脾胃升降功能,同时“明”由日和月组成,日月分别代表阴阳,因此“明”也含有阴阳平衡之意。清明属春季,而春与肝同属木,春季亦是养肝之时。并且人体的情志变化对五脏有着密切影响,故清明时节养生要保持阴阳平衡,心清、肺清,脾胃功能升降有序,肝功能的条达疏畅和心情的愉悦。对此,王新本主任医师给出如下几点建议——

调理阴阳保平衡

王新本指出,冬季人体的阳气内敛,气机的宣发疏畅不够,精神常有压抑之感,要充分利用春季适当的调摄,使春阳之气得以宣达,阴阳得以平衡。春分节气开始是一年中天地间阴阳变化的初期,到了清明发展为阳气的旺盛时期,如同人体的青壮年期,活力四射,充满生机,因此这是补阳气的最好时节。故清明时节适宜葆养阳气,打好一年健康的根基,尤其对慢性病患很有益处。中医认为“动则生阳”,这段时间可以在阳光明媚的天气里增加户外运动,多晒太阳,注意防范潮湿和风邪的入侵,饮食上宜以平补和清补的食物为主。

养好心肺健脾胃

王新本强调说,清明自古以来就是人们祭祖扫墓的时节,在这段特殊的日子里,人们怀念仙逝的故人,难免悲伤、忧思过度。《灵枢•口问》说:“心者,五脏六腑之主也……故悲哀愁忧则心动”。《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亦曾记载:“思伤脾,忧伤肺”,因而要避免此类过度的情志变化。《千金方》中也有记载:“春日宜省酸增甘,以养脾气”。当春季气旺之时,肝气会影响到脾的功能,所以春季易出现脾胃虚弱之症,而多吃酸味食物会使肝阳偏亢,故春季的饮食调养宜选辛、甘、温之品,少酸涩之品。

平气养阴重睡眠

在五行中,肝属木,与春相应,主升发,在立春萌发生长,到清明之际达到最旺。如果肝气过旺就会损伤脾胃,出现脾胃虚弱的病症,还因肝阳上亢造成情绪失调,气血运行不畅。所以清明养肝应重在平肝气、养肝阴、疏肝理气。王新本告诉读者朋友,在这个节气里,养肝最好的方法就是保证充足的睡眠。《黄帝内经》中这样记载:“人卧血归于肝”,即肝是藏血的器官,而凌晨1:00-3:00则是肝经的调养时间,可养肝血、滋肝阴。现代医学研究亦证实,睡眠时进入肝脏的血流量是站立时的7倍,从而可有效维持机体内环境的稳定,抵御春季多种传染病的侵袭。

通达乐观戒伤悲

现实生活中,清明扫墓难免悲伤落泪。在亲人和挚友面前流泪和倾诉,是真实感情的流露,无须掩饰,不必刻意控制,哭出来有利于亲属间的情感交流,更利于心理健康。心理学研究表明,哭是一种排解不良情绪的有效办法,可以释放能量,调整机体平衡,缓解肢体和心理的紧张,甚至还能减轻疼痛。放开自己的压抑情绪,哭上一场,内心的紧张、压抑和悲伤等不良情绪就减少了许多。精神分析的理论认为,自然而单纯的悲伤,是一种治疗。

这一看法,建立在一个最基本的道理之上——大多数心理疾病,都源自对人生真相的扭曲,要想做一个健康的人,就要拥抱自己的人生真相。王新本医生指出,人们在一生中很容易遭遇不幸和悲剧,如失去朋友、亲人、恋人,失去工作等,这在第一时间产生的情绪必然是悲伤,这一自然的情感过程,其实就是最自然的疗伤。当我们为自己的人生际遇而痛哭时,就是一个拥抱自己的人生真相的最自然的过程。我们可以痛痛快快、毫无保留地大哭一场,也可以心心念念、悲痛欲绝地伤心一段时间,关键是我们要真正地、彻底地接受这个失去挚亲、挚友的人生事实,并不因消极而坠落,而是要尽快将对逝者的思念转化为继续更好生活的勇气动力。

(本图文转自中国中医药网)


Copy Right 2017 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 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滨海东路508号 邮编:264199 联系电话:0535-5136935 设计制作:教育技术中心